台中市水上救生協會
辦理開放水域救生員在職專業複訓課程暨檢測簡章
一、依據: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在職專業訓練(複訓)暨檢測要點規定辦理。(如附件1)。
二、目的:辦理救生專業人員之在職專業訓練與換證,以確保救生員證照核發品質,並落實推廣水上安全教育,及提昇水上救生技術。
三、在職專業訓練對象:持有政府核准認證單位所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游泳池救生員或開放性水域救生員證者暨99年2月24日前經訓練合格取得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核發救生員證者(有效期限內)。
四、報名資格:
(一)持有一年以內公立醫院健康證明者。
(二)不具政府及本辦法規定不能取得資格,並簽立切結書者。
(三)持有本會或其他受認可單位之24小時游泳池或開放水域救生員在職專業訓練時數證明者。
五、訓練日期:6月09日(星期六)08:00~15:00、
6月10日(星期日)08:00~16:00、
6月16日(星期六)08:00~17:00。
六、檢測日期:6月17日(星期日)10:00~12:00。
七、訓練地點:二信游泳池、彰濱海域、大甲溪水域。
八、檢測地點:基隆外木山海域
九、費用:
(一)訓練費:分個人參訓與團體在職專業訓練班參訓。
1.個人參訓:2400元(每小時100元,含資料費用,保險費另計)。
2.團體訓練班:24小時,開放水域1200元(含資料及保險費)。
(二)檢測費:開放水域救生員:學科100元,術科1000元。
(三)證照費:每件(次)新臺幣200元。
十、課程配當表:詳如附件2。
十一、報名日期:本次複訓採事前報名請自即日起至6月2日止向本會幹事賀祥麟報名。報名時請同時繳交下列各項:
(一)報名費:2400元(個人參訓)、1200元(現仍為本協會編制內會員適用)。
(二)學科100元、術科1000元、證照費200元。
(三)一年以內公立醫院健康證明。
(四)相片一吋三張。
(五)救生員證影本一份、身份證影本一份。
十二、備註:開放水域專業救生員證可適用於游泳池。
十三、以上各項如有疑問之處,敬請隨時來電詢問(幹事:賀祥麟0921-736386)。
